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令及上级人事部门的各项规定。
2.负责全院内设机构的岗位设置工作。
3.负责审核、制定全院年度用人计划。负责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。办理人事调配和招聘工作人员报批手续。
4.负责全院及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组织申报、评审、聘任工作;负责各类人员的聘期考核工作。
5.办理全院职工的离休、退休、解聘、辞聘、辞(离)职、退职等手续。
6.负责全院职工的年度考核奖惩工作。
7.负责全院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障审核、报批管理工作。
8.负责全院非编员工的管理工作。
9.负责人事综合报表、统计工作。
10.负责做好全院人事档案及本部门文书档案、立卷归档工作。
11.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